律所“股东”通风报信助毒贩出逃被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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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媒体《检察日报》报道,四川成都一名律所“股东”编造各种身份,一边谎称“有能量”骗取毒贩家属钱款,一边操纵律师通风报信催促毒贩出逃。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诸多案中案,最终以诈骗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对其提起公诉。
冒充能人 骗取钱财
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对外自称是某大型律所“股东”,吹嘘自己“认识很多系统内部的人”“什么事都能办”。2024年初,张某的儿子因涉嫌贩卖毒品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羁押。张某经人介绍找到刘某,希望刘某能帮忙“运作”,将儿子“捞出来”。刘某以“打点关系”“疏通渠道”等名义,先后骗取张某共计70余万元,而实际并未进行任何有效法律工作。
通风报信 催促出逃
检察机关查明,刘某不仅诈骗毒贩家属钱财,还通过其律所内的关系,利用律师会见在押嫌疑人的便利,向涉毒人员通风报信。2024年5月,刘某得知另一犯罪嫌疑人李某正被警方调查,随即通过律师向其传递消息,催促李某“赶紧跑”。李某收到消息后,迅速变换藏匿地点、更换联系方式,致使侦查工作一度陷入困境。经公安机关全力追捕,李某最终于当年7月落网。
案中有案 数罪并罚
承办检察官在审查中发现,刘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而其利用律师会见制度通风报信的行为,更是情节严重的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此外,检察机关还查实刘某曾以上述手段对另外3名毒贩家属实施诈骗,涉案总金额超过150万元。目前,该案已移送法院审理。检察官提醒,律师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一员,绝不能利用职业便利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否则不仅断送职业生涯,更将面临刑事追诉。(府右新闻记者艾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