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10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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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右新闻讯 记者宗媛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自2026年10月15日起施行。条例旨在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鼓励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促进科学技术发展。
条例明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工作应当贯彻党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部署,提升内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对集成光子、量子等功能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予以保护。
条例规定,布图设计专有权经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登记产生。未经登记的布图设计不受条例保护。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期为10年,自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之日或者在世界任何地方首次投入商业利用之日起计算。条例还明确了布图设计登记、行使、法律责任等内容,强化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知识产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