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政策扩围增效
8月21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进一步做好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政策有关工作,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民营企业新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纳入贴息范围,政策自8月1日起施行。
贴息范围持续扩大
此次政策优化将信用卡专项分期、消费分期、预借现金分期等新发生信用卡各类分期业务纳入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支持范围,贴息比例为年化1个百分点。将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经办机构范围扩大至21家全国性银行和金融监管评级3A及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民营银行、外资银行。
在贷款额度方面,单户在单家经办机构可享受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的贷款规模上限由每年5000万元提高至7500万元。单户在单家经办机构可享受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的贷款规模上限由每年1000万元提高至2000万元。每名借款人在单家经办机构可享受的个人消费贷款和信用卡分期业务累计贴息上限由每年3000元提高至每年5000元。
信贷支持精准滴灌
财政部副部长廖岷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的6项政策工具出台7个月以来,实施进展整体符合预期。据统计,约有1.13亿人次居民、622万家企业获得政策支持,其中绝大多数是中小微企业。
政策效能逐步显现
财政部副部长廖岷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的6项政策工具出台7个月以来,实施进展整体符合预期。据统计,约有1.13亿人次居民、622万家企业获得政策支持,其中绝大多数是中小微企业。
数据显示,今年1至7月,6项政策工具累计支持相关领域新发放信贷超20万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超8800亿元,增幅为4.5%。4项促投资政策累计支持民间投资约1.51万亿元,2项促消费政策累计支持居民消费约1.88万亿元,从供给侧赋能服务业经营主体,从需求侧增加居民消费能力,与消费补贴、以旧换新等政策叠加共振,有力支持广大居民日常消费。(府右新闻记者宗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