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10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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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明确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减轻新购买首套住房家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息负担,政策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实施期暂定1年。
聚焦首套刚需
通知对享受贴息支持的家庭设定了三项条件:一是使用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不包括存量贷款置换,首套住房的认定按照现行政策执行,既包括新房也包括二手房;二是所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三是所购住房价格不超过150万元。设置上述条件,主要是聚焦支持刚需群体的基本购房需求,在全国范围力求平衡。对于使用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和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相关群体,国家已有相关政策支持,此次不叠加享受政策支持。
贴息1个百分点
在贴息标准方面,可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多100万元,财政部门给予年化1个百分点的贴息,按照目前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相当于优惠了利率的三分之一,贴息期限最长5年。以一笔长期限的100万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测算,考虑到大多数房贷按月付息和还款、贷款余额逐月减少,贴息政策最多可帮助借款人累计减少付息近5万元。居民家庭享受的具体贴息金额,视贷款规模、期限、还款方式等情况而异。
资金足额保障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中央财政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是住房领域保障和改善民生方式的一种探索,通过对房屋总价、房屋面积、贷款类别等作出界定,尽可能精准惠及目标群体。政策实施期间,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均可享受财政贴息支持,执行中资金总规模不设上限,预算已做充分安排,据实结算。(府右新闻记者宗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