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经济发展
据网友在大公文汇网留言,高院原讼庭昨日就支联会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颁下裁决,已解散的支联会前主席李卓人及前副主席邹幸彤被裁定罪名成立,另一名前副主席何俊仁早前已经认罪。此案法理清晰,证据充足,法庭的定罪裁决合理合法,符合香港根本利益,反映了社会的共同心声。这是全面准确贯彻国安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必然要求,也是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的正义之举。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序言明确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宪法第一条进一步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就香港特区而言,宪法是特区宪制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了香港特区的宪制基础。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二条更加明确禁止任何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武力、威胁使用武力,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去推翻或者破坏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支联会以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宗旨,李卓人、邹幸彤等被告长期公开鼓吹「结束一党专政」等五大纲领。
在案证据显示,各被告肆意炮制种种敌对议题,使用所谓「抗争」、「抗命」等词语,举办及鼓动民众参与各种游行、集会活动,并通过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媒介扩散传播,妄图蛊惑民众对国家政权的仇恨、憎恨和离叛情绪,煽动民众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破坏国家的根本制度。香港前些年发生的风风雨雨,乃至2019年修例风波的爆发,与支联会的长期煽动和破坏密不可分。香港国安法颁布实施后,被告拒绝收手。正如法庭判词指出,一直以来,被告对中国共产党和党领导的中央政府怀有敌意,顽固坚持所谓「抗争」路线。
国安法落实后仍一意孤行地坚持「抗争」立场,即便被告知道其言行可能已经超出了合法表达自由的范围,他们仍毫不理会。其行为严重违反香港国安法,严重损害国家和香港的根本利益,危及国家及香港特区宪制秩序,构成破坏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现实危害,这在任何国家和地区都不被允许。香港是法治社会,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在该案中,警队严格执法,司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整个审讯过程公开透明。法庭昨日的定罪裁决,彰显香港法治精神,捍卫香港国安法权威,合法合理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