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提醒宏福苑业主限期前签署交回收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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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右新闻讯 记者张朝登 大埔宏福苑业主接受政府收购业权方案的期限将于31日届满。房屋局发言人29日提醒尚未作出决定的业主,如欲接受政府的收购建议,把握机会于限期届满当日下午5时或之前,签署及交回接受收购建议信件,确认向政府出售业权的意向。
发言人指,业主可将已签署的信件交予负责其个案的解说专队成员,亦可使用随附于收购建议信件的回邮信封,以邮寄、专人送递或速递方式交回。如业主选择邮寄方式,截止日期会以邮戳为准,业主务必要在31日截邮时间前投寄,以确保信件盖上31日的邮戳。业主亦可选择于31日下午5时或之前,亲自交回位于香港九龙何文田佛光街33号香港房屋委员会总部2座1楼房屋局的收集箱。
鉴于回复限期将至,房屋局统筹的解说专队正加紧联络尚未回复的业主,以了解其意向并提供所需协助。若业主有任何查询,可联络负责他们个案的解说专队职员,或致电热线2129 8133。业主亦可浏览宏福苑长远居住安排方案专题网站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