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联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宣判 三头目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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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右新闻讯 记者宗媛 已解散的反中乱港组织「支联会」及其3名头目李卓人、何俊仁和邹幸彤被法庭裁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罪成,案件9月11日上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高等法院)判刑:「支联会」被判罚款150万港元,须3个月内缴清;李卓人被判囚7年,认罪的何俊仁被判囚5年2个月,邹幸彤被判囚7年3个月。
按控方在求情当天透露,3人扣除另案服刑的日数计算,李卓人、邹幸彤已分别还押1442天和1418天,曾获准保释约7个月的何俊仁已还押1301天。假设3人不获狱中减刑,预计李卓人将于2029年9月出狱,何俊仁将于2028年4月出狱,邹幸彤将于2030年1月出狱。
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总警司李桂华会见传媒时表示,「支联会」已于2021年10月由公司注册处处长从公司登记内剔除,其资产正交由破产管理署处理;在没收的220万港元资产中,除要在3个月内缴出150万港元罚款外,还要支付诉讼费等其他费用。他强调,判决彰显特区政府维护国家安全的决心,在国家安全得到巩固之后,香港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多项数据持续向好,大多数市民的言论自由及其他各项权利都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