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女子冒签推荐信入读教大博士 被判160小时社会服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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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右新闻讯 首席记者张朝登 一名内地女子因多次报读博士课程失败,伪造推荐信,讹称获香港教育大学前副教授何伟业学术推荐及冒充签名,最终获教大博士课程取录。被告早前承认一项「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罪,裁判官陈炳宙9月14日在粉岭裁判法院判处其160小时社会服务令。
被告李祖儿31岁,报称教大国际与比较学教育博士学生。她被控于2024年11月30日至2025年9月12日期间,在香港透过欺骗手段,向教大教职人员虚假陈述何伟业是其学术推荐人、何伟业于2024年3月5日撰写的入学推荐信是真实的,不诚实地取得教大教育学博士课程的教育和教学服务。
裁判官判刑时形容案情严重,指被告的犯罪行为剥夺了另一名博士课程申请人的机会,影响对方学业及前途,判刑须具阻吓力。法庭接纳被告受中介唆摆犯案,被捕后对案情和盘托出、第一时间认罪,过往奉公守法、无案底,有真诚悔意,虽本案适合监禁,仍网开一面;但感化官建议的80至120小时社会服务令时数不足以反映案情严重性,最终判处160小时社会服务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