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律师制度恒常化 林定国鼓励香港法律人才尽早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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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右新闻讯 首席记者张朝登 《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和执业活动管理办法》10月5日起正式施行,明确规范大湾区考试报名条件、申请执业程序及执业范围等事项,包括订明相关考试每两年举办一次。
随着为期数年的大湾区律师试点工作于今年10月4日届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早前已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正式将大湾区律师制度恒常化,同时订明相关细节均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依法规定。
律政司今日对此表示欢迎。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修订后的《律师法》连同《管理办法》,确立了大湾区律师执业制度和实施细则,为该制度的长期稳健运行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和清晰的指引,他对此表示热烈欢迎,并感谢内地机关的大力支持。他鼓励香港法律人才尽早加入大湾区律师行列,善用「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独特优势,把握区内发展带来的机遇。
未来,律政司将积极推进香港首个五年规划及施政报告中有关大湾区律师执业的政策措施,全力配合内地部委落实相关制度,深化粤港澳三地法律服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