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扩展仲裁参与人士入境便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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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右新闻讯 记者艾平平 香港特区政府11月3日宣布,即日起扩展为来港参与仲裁程序的人士提供入境便利的计划。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表示,措施为合资格人士提供进一步便利,同时鼓励当事人选择香港作为仲裁地点,加强香港作为领先仲裁地的竞争力。
计划自去年3月1日恒常化以来,深受法律界、争议解决界和国际仲裁界欢迎,有效便利国际和跨境仲裁程序在港进行。有见计划取得成功并考虑到相关需求快速增长,特区政府扩展计划,以涵盖在香港实体进行、由在中国内地、澳门、中国台湾或海外设立的争议解决机构或常设办事处管理,并获《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下的香港指定仲裁及争议解决机构支援的仲裁程序。
支援是指相关香港仲裁及争议解决机构会提供场地、聆讯或会议设施和辅助服务,例如仲裁庭记录员、传译员、翻译员和餐饮服务,以支援由该等在中国内地、澳门、中国台湾或海外设立的争议解决机构或常设办事处所管理的仲裁程序。就新涵盖的仲裁程序,提供支援的香港指定仲裁及争议解决机构须核实仲裁程序参与者的身份,并向该等合资格人士发出证明书。
计划扩展后,使用者仍须申请所需旅游签证或进入许可才可来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