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专场咨询会召开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8月11日下午3时在立法会大楼就《社团法律制度》公开咨询举行立法会专场咨询会,听取立法会议员对修法的意见和建议。咨询会由行政法务司司长黄少泽主持,身份证明局局长陈海帆介绍公开咨询重点内容。立法会主席张永春、副主席何润生、立法会议员及立法会辅助部门秘书长林智龙等出席。

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曾翔、法务局代局长吴子健、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顾问张国华及谢耿亮、身份证明局副局长冯伯恩、法务局立法统筹及规划厅代厅长张欣婷出席会议。多位政府官员就议员关切的问题进行了说明和回应。

修法回应时代发展需求

黄少泽在引介时表示,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与结社需求日益多元,现行规范结社程序及社团运作规则的法律难以回应时代发展的需求。有必要重新制定一部专门的社团法律制度,以完善结社权保障、统一主管实体、优化行政监管、规范社团内部治理、引导社团良性发展等方面,达到促进社团依法、有序、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黄少泽指出,新制度将重点解决现行法律在结社权保障方面存在的不足,通过统一主管实体明确管理职责,优化行政监管程序提升效率,规范社团内部治理保障会员权益,引导社团良性发展促进社会和谐。陈海帆介绍了《社团法律制度》的修法方向和重点内容,包括社团设立条件、内部治理结构、财务透明要求等关键议题。

19名议员发表意见

咨询会上,共有19名议员发表意见及建议,对修法表示支持,认同修法体现了《基本法》对结社自由及居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有助于改善社团内部治理体系,并有效引导社团良性发展。多名议员关注修法后身份证明局会否做好政策宣导、程序指引及流程电子化等配套工作。

部分议员也就总会设立要求、总会与分会之关联性、会址使用、补正机制及创立人资格等问题提出意见。有议员建议在修法过程中充分考虑社团运作的实际情况,确保新制度既规范有序又不增加社团运营负担。政府代表认真听取有关意见及建议,并逐一作出了回应。

黄少泽在总结时表示,感谢立法会精心组织安排此次介绍咨询文本的机会,同时感谢各位议员提出的宝贵意见。他表示,特区政府将对所收集的意见进行仔细研究分析,以持续完善法案文本内容。

咨询期持续至9月23日

《社团法律制度》的公开咨询期将持续至9月23日,咨询文本已上载至咨询专页、澳门特区政府入口网站政策咨询专页、"一户通"平台及"商社通"平台,供市民查阅及下载。市民亦可在身份证明局、市政署、法务局、政务服务资讯中心、政府综合服务中心、市政署综合服务中心、中区市民服务中心及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等索取咨询文件。

特区政府接下来还将举办1场专场咨询会及3场公众咨询会。有意参加公众咨询场的市民,可透过上述咨询专页或致电2837 0777或2837 0888预先报名。各界人士亦可通过专题网页、"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序和网站、"商社通"手机应用程序和网站、电邮、电话、传真、邮寄或亲临身份证明局提出意见及建议。

(府右新闻记者宗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