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敲诈勒索案,三名被告人合谋设酒局敲诈勒索好友,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场以友情为掩护的骗局,最终换来法律的严惩,也为公众敲响警钟。

熟人设局 步步为营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与两名被害人王某、于某相熟,平日常有往来。为牟取非法利益,刘某伙同郑某与朴某(已另案处理)共谋作案,并商定作案分工:由刘某出面邀约好友聚餐饮酒,席间怂恿对方酒后驾车;待被害人驾车出发后,郑某、朴某驾车尾随,故意制造车辆碰撞事故;再由刘某以熟人身份居中调解,利用对方害怕酒驾被查处的心理索要赔偿。

按照既定方案,几人先后对王某、于某实施敲诈,分别索取5000元,涉案金额共计1万元。案发后,郑某家属代为退缴违法所得2000元。

回顾整个作案过程,这条“生意经”环环相扣:以友情为饵,以酒局为局,以碰瓷为刃,以私了为收割。三名被告人自以为算计精明,却不知法网恢恢,酒驾的法律红线没有成为他们预想中的“软肋”,反而成了套在自己身上的枷锁。

依法判决 罪责难逃

昌平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郑某犯敲诈勒索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郑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昌平法院刑事审判庭(未审庭)副庭长王莹表示,本案属于典型的熟人圈层碰瓷敲诈案件。不法分子利用熟人社交的信任基础降低对方防备,作案手段隐蔽。部分当事人因担心自身酒驾违法被查处,选择花钱私了,一步步落入圈套。此类案件中,被害人往往因自身存在违法情形而心存侥幸、不敢报警,客观上纵容了不法分子反复作案。

法官提示 依法维权

法官提示,酒后驾驶有着清晰的法律边界与处罚后果,无论是否被设局,只要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以上、不满80mg/100ml,即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仍将面临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等行政处罚;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日常与亲友相聚相处时,对他人刻意劝酒、执意怂恿酒后驾车的反常行为要保持警惕,切莫因彼此相熟就放松戒备。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保护好现场,并第一时间报警求助,通过正规法定流程处理纠纷。若察觉遭遇蓄意碰瓷、被胁迫索要钱财,务必保持冷静,妥善留存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现场影像等相关证据,及时报警维权。法官同时提醒,纠纷发生时私下协商并非不可,但一旦对方要价明显超出合理范围,或以举报违法相要挟,就应当意识到自己可能正被敲诈,及时止损、报警求助才是正确选择。(府右新闻记者艾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