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9月1日对一起以「虚拟玉石投资」为幌子的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作出终审宣判,主犯张某等10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至2年不等,并处罚金共计人民币580万元。

包装话术迷惑性强

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以来,被告人张某伙同他人成立所谓「玉石文化交流中心」,打着「高额返利、稳赚不赔」的旗号,以投资虚拟玉石项目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不同等级费用获得会员资格。

层级分明涉案金额巨大

为骗取更多人加入,该团伙精心包装话术:通过短视频平台投放广告、邀请所谓「成功人士」现身说法、组织线下招商会大肆宣讲,营造出「玉石升值空间巨大、投资回报丰厚」的假象,蒙蔽众多不明真相的投资者。

依法严惩法官提醒警惕

为增强迷惑性,团伙还开发所谓「玉石交易平台」App,会员投入资金后可在平台内看到账户余额数字不断「增长」,但这些数字仅是后台可随意修改的虚假数据,资金并未真正投入任何市场流通或实体产业。

法官提醒广大投资者,天上不会掉馅饼,高额回报背后往往是精心设计的骗局。面对所谓「稳赚不赔」「短期暴富」等宣传话术,务必保持高度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一旦发现疑似传销活动,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府右新闻记者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