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蓟州:警惕"租车连环套"背后的恶势力
为期一年的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在全国范围内持续推进。8月底,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宣判李某某恶势力组织案,该团伙以租车为幌子,将被害人引诱进"连环套"层层盘剥,并通过软硬暴力实施敲诈勒索,为新兴行业领域黑恶犯罪形态敲响警钟。
求救信息牵出"租车"幌子下的涉恶团伙
2024年10月的一个凌晨,被害人杨某某蜷缩在天津蓟州一间平房的角落,偷偷用手机向家人发出求救信息。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几名文身男子正围着杨某某,其身上既有被凳子打后的皮外伤,还有被玩具枪打的痕迹。当杨某某母亲准备带走儿子时,团伙成员竟坐上警车前盖扬言"他欠我们钱了,你们带不走他"。
警方调查发现,杨某某等人案发半个月前从李某某处"租"了一辆价值30多万元的汽车。李某某明知其租车是为了质押借款,仍引诱签订"以租代购"合同,约定付满3年车子归承租人所有,车辆被质押后便开始催促"租金"并索要"赎车款",继续以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方式不断勒索钱财。
"零成本"租车叠加高利贷形成敛财链条
经调查,李某某2023年起纠集多名社会闲散人员结成团伙,专门利用汽车租赁实施犯罪。该团伙花少量钱款从正规租车公司租来高档汽车,随后大幅降价转租给涉世未深的年轻人,诱导有借款需求的人签订"以租代购"合同,被害人质押所获取的钱款大部分进了李某某的口袋。
从事高利放贷活动则是该团伙的另一敛财链条。办案人员介绍,他们采取"砍头息"方式放高利贷,约定1万元的借款实际仅出借7000元,日息达300元,实际利率远超非法放贷最低认定标准。一旦被害人无力还款,该团伙便使用殴打、网上图文辱骂、砸玻璃、喷字,甚至带患有尿毒症的父亲上门滞留等方式暴力或"软暴力"催收。
严惩"软暴力"犯罪 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鉴于李某某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立功等情节,蓟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蓟州区人民法院院长史海龙表示,针对黑恶势力犯罪向"软暴力"、网络化等隐蔽形态变异的特点,法院参照案例库案例,加强对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实施违法犯罪的法律适用规则研究,准确定罪量刑。
天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胡志勇表示,天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防范整治,深挖行业乱象根源,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新业态不是黑恶势力藏身作恶的"法外之地",公众要擦亮双眼避免落入陷阱,面对敲诈勒索与威胁恐吓更要摒弃"花钱消灾"心态,与政法机关一道让黑恶势力无处遁形。(府右新闻记者艾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