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右新闻讯 记者艾平平 花高价在直播间下单特级车厘子,收到的却是个头偏小、部分腐烂的普通果子;标称果园现摘直发的樱桃,发货地竟是水果批发市场。网购农产品货不对板的投诉时有发生,不少商家以生鲜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为由,将消费者挡在维权门外。专家指出,鲜活易腐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并不意味着商家可以对质量问题免责。

多地消协发布的2025年度消费投诉分析显示,线上生鲜食用农产品已成为消费投诉高发领域,具体表现为货不对板、以次充好、退换货门槛苛刻、预售期过长、配送损坏等。有消费者购入宣称5斤至6斤规格的榴莲,收货后称重发现单果仅4.5斤,申请退货时被商家以生鲜产品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款。

北京工商大学教授洪涛表示,七天无理由退货和质量问题退货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不能混为一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鲜活易腐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仅适用于商品本身不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因个人喜好要求退货的场景;商家以生鲜特性为由覆盖商品存在质量问题、货不对板、缺斤短两等存在过错的情形,突破了法律限定的适用范围。

洪涛解释,货不对板属于典型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触发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有理由退货规则,与七天无理由退货是完全独立的两套制度,不受鲜活易腐商品排除条款的约束。他建议平台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分级标准和溯源体系,不能让鲜活易腐成为商家规避质量责任的免责金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