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10月30日发布4件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冬季供热典型案例。典型案例覆盖违约超范围用热、私接管网违规用热、上游燃料保供违约、长期供热欠费等四类高发纠纷场景,人民法院通过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化解供热相关纠纷,规范供热市场秩序,筑牢冬季供热民生保障底线。

厘清违规用热责任

供热资源具有公共民生属性,私接管网违规用热、擅自扩大用热面积等行为,挤占公共供热容量、破坏管网水力平衡,不仅增加供热企业运营损耗,还会影响周边用户用热质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与其他用户的合法权益。

在某热力公司与某化工公司、某化工公司联合能源分公司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案中,用热方院内两座消防水罐擅自接入供热管网伴热,造成管网水力失衡、供热温度不达标。人民法院认定该部分用热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用热方多年使用伴热设施未如实告知构成违约,判令其按鉴定确认的实际用热量补足供热费用并支付违约金,明确因用热方自身违约用热造成室温不达标不能减免付费义务。

在某热力公司与某置业公司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案中,小区内24户存在未经许可私自接通供热设施、违规用热的情形。人民法院依据供热协议约定及开发企业的统一收费承诺,判令开发企业支付剩余欠付供热费用19784元,对违规用热行为作出否定评价。

保障供热燃料供应

供热季前煤炭等燃料储备充足,是热源稳定、持续供热的基础前提,上游燃料供应履约情况直接关系民生保供大局。

在某热力公司与某服务公司煤炭采购合同纠纷案中,双方约定采购二类烟煤5000吨、合同总金额3856500元,合同订立后15日内完成供货与验收。煤炭供应商经多次催告,在合理履行期限内仍未履行供煤义务,人民法院认定其构成根本违约,依法支持供热企业解除合同的主张,判令违约方承担相应违约金,弥补供热企业另行采购燃料产生的损失。

化解长期欠费纠纷

供热费用是供热企业管网运维、燃料采购、持续稳定供热的核心资金来源,长期欠费积案易造成企业资金回笼困难,影响冬季供热保障能力。

在某供暖总公司与某装饰公司供用热力合同纠纷系列案中,案涉欠费跨度长达18年,欠费金额241924.02元。人民法院强化立审执协调配合,通过核对多年欠费凭证、推送类案裁判开展示范释法,联动供热主管部门、供热行业协会协同疏导,兼顾供热企业资金紧迫需求与债务人履行能力,促成双方达成以2套房产抵债的调解方案,并同步跟进执行过户流程,一次性化解陈年积欠热费纠纷。

从这批案例看,人民法院对违规用热、上游违约、长期欠费三类问题分别确立了裁判规则,既维护供热市场秩序,也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供热企业与用热方均应恪守合同约定,在核定范围内履行权利义务。(府右新闻记者宗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