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右新闻讯 记者艾平平 王某是一个资深歌迷,发现代抢演唱会门票背后暗藏巨大利润空间,开始做起代抢门票的黄牛生意。她结识掌握票务外挂研发技术的程序员孙某某,二人达成合作,王某负责客源对接、线上销售,孙某某专职抢票、研发和升级抢票软件。2023年2月至2024年8月间,王某、孙某某等人通过抢票软件抢购演出门票累计2万余张,非法获利595万余元。

孙某某制作使用的两款抢票软件具备突破人机验证、获取账号登录凭据及演出详情数据等功能,通过获取关键参数的构造数据包,可以不通过官方购票渠道实现定时自动购票。经鉴定,涉案抢票软件具备绕过系统安全防护、未经授权抓取官方购票平台数据、批量自动化操作抢票等特征。王某曾坦言等赚到1000万元就辞职,还曾劝孙某某抢票判不了刑。2024年8月公安机关刑事立案,9月将二人抓获。

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对孙某某、王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查明,二人违反国家规定,采用技术手段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处理、传输的数据。法院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王某、孙某某有期徒刑三年至二年四个月不等,均适用缓刑,各并处罚金。案发后二人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目前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