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右新闻讯 记者艾平平 8月14日,正义网报导,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近期公开宣判一起电诈案件。被告人王某本是理发师,因羡慕网络诈骗团伙成员生活奢靡,向他人支付1.5万元「拜师费」学习诈骗技术,先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20余起,骗得40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学习并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考虑到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退缴部分赃款,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法官提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学习犯罪技术、组织实施犯罪均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