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损毁谁埋单 法官厘清责任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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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致损频发生
房屋出租期间遭遇损坏,赔偿责任该谁来担?近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披露一起案件,房东将房屋出租18年,收回时发现租客不仅改动房屋结构,还对房屋造成损坏,最终法院判令租客合计赔付6万元。有业内人士指出,类似纠纷并不鲜见,有的租客擅自改动房屋结构,有的退租后返回出租屋毁坏设施。
自然损耗与人为损坏有分界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迪介绍,区分自然损耗与人为损坏是划分赔偿责任的核心。承租人按照约定方式正常使用租赁物,产生的合理损耗不承担赔偿责任。未按房屋正常用途使用、未尽妥善保管义务,导致房屋毁损灭失,出租人可主张解除合同并索赔。未经书面许可改造房屋,兼具违约与行政违法风险,房东有权要求恢复原状。
依法维权防风险
浙江靖远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得才指出,租房合同中「所有房屋损耗均由租客承担」的条款,将应属房东承担的正常损耗转嫁给租客,违反公平原则,属无效格式条款。房东遭遇损坏后面临举证困难、损失认定难、执行成本高等维权困境。他建议,出租人应在签约时详细记录房屋状况,保留证据,发生争议时及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府右新闻记者艾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