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北京稳步推进商品房现房销售
上海市住建委、市房管局、市规划资源局、上海金融监管局9月28日联合印发实施意见,从6个方面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明确新公告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北京也于同日出台新政,核心是新项目优先现房销售,预售门槛提高至主体结构封顶。此前8月28日,住建部、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已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各地稳步推进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
上海明确现售操作细则
上海实施意见提出6方面政策措施,涉及加强预售管理、实施现房销售、推行主办银行制度、加大融资支持力度、优化土地供应管理,以及做好质量监管和市场秩序规范等。实施意见首次明确上海现房销售的操作细则:自今年8月28日起,新公告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并在土地出让公告中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开发商取得房屋首次登记后编制现房销售方案,向项目所在区房屋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后组织销售,所销售房屋及建设用地使用权应无抵押、查封等情形。
实施意见还明确推行「现售定金制」。开发商可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定金合同,定金一般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的3%。开发商违约不能按期交房的,购房者有权按合同约定提出解除定金合同,开发商须依法返还定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预售资金全额监管
预售资金监管方面,自今年8月28日后发布土地出让公告的商品住房新项目,申请预售时单体建筑须完成主体结构封顶,且执行预售资金全额、全过程监管,须待项目完成综合竣工验收才能解除资金监管。对于8月28日前的项目,实施意见也给出具体指引,已取得或部分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尚未办理预售许可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预售条件与资金监管政策。
重塑市场运行机制
上海中原地产市场分析师卢文曦分析,新出让土地项目优先现房销售,「所见即所得」意味着购房者将大幅降低住房交付风险,现售定金制则使购房更灵活、有保障。瑞银证券首席中国经济学家宋宇指出,商品住房现房销售是近期政策宽松信号增多背景下推出的改革举措,政策重点并非刺激销售,而是重塑内地房地产市场的运行机制;更严格的预售资金监管和更长的资金周转周期,将压缩项目内部收益率,或带来土地流拍风险上升,最终可能推动库存去化,为房价企稳创造条件。(府右新闻首席记者张朝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