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右新闻讯 首席记者张朝登 据广州市南沙区政府10月21日消息,《广州市南沙人才发展促进条例》近日正式颁布,定于11月1日起施行。条例紧扣引、育、用、留四个关键环节,重点保障八类人才群体,构建起南沙人才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庭伟介绍,条例共20条,重点把握引、育、用、留四个人才工作关键环节,同时紧扣南沙产业发展急需,重点突出服务保障高层次人才、科技人才、企业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创业人才、外籍人才、港澳人才等八类人才群体。

条例重点在链接全球、精准引才,分类施策、精细育才,创新生态、精心用才,完善配套、精诚留才。

南沙区政府表示,接下来将以落实条例为契机,聚焦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使命定位,用好省市粤港、粤澳协调合作机制,主动衔接香港一五规划、澳门三五规划,全面加强与港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沟通对接,在人才引育、政策协同等方面深化与港澳协同合作;持续扩大制度型开放,探索开展粤港澳人才评价标准衔接互认和执业资格互认,推动数据、人才等要素跨境便捷流动,以法治赋能国际化人才在湾区链接全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