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拉尔铁路运输法院开展8·15全国生态日系列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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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右新闻讯 记者宗媛 在第四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海拉尔铁路运输法院组织开展系列生态法治宣传活动,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宣传普及,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持续激活内蒙古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司法保护基地、额尔古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司法修复教育基地功能,以多元司法实践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
海拉尔铁路运输法院邀请呼伦贝尔市人大代表、特约监督员全程参与监督,组织审判法官联合内蒙古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工作人员深入沿线牧户、常住居民家中开展入户式普法。法官结合本院审结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等典型环资案例以案释法,逐条解读《生态环境法典》《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清晰阐明非法捕捞、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湿地植被等违法行为对应的刑事追责、民事赔偿双重法律后果,引导辖区群众主动摒弃破坏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不当行为。
在额尔古纳国家湿地公园,海拉尔铁路运输法院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额尔古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共同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行动,有序投放鱼苗,通过人工增殖放流养护河湖渔业种群、修复受损水生态系统,直观践行人民法院"违法惩治+生态修复"双轨并行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思路。本次系列宣传活动发放生态普法宣传资料500余份,现场接待并解答群众、游客法律咨询120余人次,普法覆盖面与宣传实效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