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关于促进房车消费的若干措施,围绕提升供给质量、优化登记管理、保障通行停靠、加强营地建设、完善租赁服务、强化金融支持等方面部署九项举措,打通房车消费堵点,培育房车露营等新业态,释放房车消费潜力,更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放宽报废年限 优化登记管理

措施提出,鼓励企业做好产品适用性开发设计,提升房车体验感和舒适度,满足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鼓励发展新能源房车,提高房车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加快研究制定整车安全、重要系统部件等标准,支持房车储能、生活设施等改装改造。

在登记和报废管理方面,措施明确研究修订机动车类型标准,完善房车登记管理要求,优化调整房车报废年限。小、微型非营运自行式房车使用年限参照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执行,不设强制报废年限;租赁小、微型自行式房车使用年限由15年放宽至25年,旅居挂车使用年限由15年放宽至20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升驾驶人培训服务水平,增加C6驾驶证考点,为房车消费者提供便利。

保障通行停靠 加强营地建设

措施要求,支持各地按照分类管理原则细化城市道路通行管理措施,依法保障各类房车正常通行,城市主要路口、公共停车场设置限高装置应充分考虑房车通行需求。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建设房车集中停放场地,新建或改造公共停车场因地制宜规划设置房车停车位,鼓励高速公路服务区规划设置房车停车区域,提供补水、充电、排污等基本服务,各类停车场要合理确定房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营地建设方面,措施提出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保障房车营地空间需求,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房车营地可以划拨方式供应用地,支持经营主体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取得用地,推动在具备条件的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和旅游风景道沿线建设房车营地,完善房车营地建设、管理、服务相关标准,有序推进评级管理,引导房车营地规范化、品质化发展。同时规范房车露营行为,整治违规使用明火、乱搭设施、私接水电等现象,倡导无痕露营。

完善租赁服务 强化金融支持

措施明确,鼓励汽车租赁企业开展房车租赁业务,结合旅游资源科学布局租赁网点,推广信用免押、异地还车等服务,支持房车租赁企业运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提供智能推荐、视频看车、远程指导等服务,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房车租赁消费者权益行为。

金融支持方面,措施提出推动金融机构多渠道支持房车消费,引导保险机构针对房车消费特点推出类型多样、有效覆盖各类消费场景的保险产品,提供随车行李物品保险、车内家财险等产品和服务,推动完善房车保险服务体系,提升应急救援、快速理赔等服务质效。措施还部署实施房车消费促进行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完善房车消费促进政策,支持汽车限购地区优化房车管理措施,推动从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分批推出房车消费友好型目的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做好政策衔接,同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禁止在自然灾害多发、生态区位重要及敏感脆弱区域布局房车露营项目,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府右新闻记者宗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