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9月22日联合发布一批依法惩治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彰显司法机关依法从严惩处此类犯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通过以案释法净化网络食品市场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平台快速发展,网络食品销售活动日趋活跃。一些不法分子借助算法推荐快速精准锁定目标客户,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进行网络刷单、人为提升商品搜索排名实现快速引流,在社交网络平台销售及直播带货中通过私聊议价或使用隐晦词汇逃避平台监管;部分平台经营者对入网食品经营者的资质审核把关不严,还有不法分子伪造、买卖虚假证件注册入驻外卖平台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埋下食品安全隐患。今年4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7家电商平台「幽灵外卖」系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并开展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

案例聚焦网络食品安全犯罪模式

此次发布的5个典型案例,涵盖通过电商平台制售假蜂蜜、伪劣奶粉,通过直播电商平台、社交网络平台销售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减肥产品,以及伪造、买卖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注册「幽灵店铺」转售牟利等多种网络食品安全犯罪模式。与传统线下销售模式相比,此类借助网络实施的犯罪风险扩散速度更快、危害面更广。其中,「幽灵店铺」是近年新出现的涉及食品安全的网络犯罪模式,也是「幽灵外卖」违法行为的源头性犯罪,司法机关发布相关案例将有力震慑相关违法犯罪。

彰显依法从严惩处高压态势

被告人黄某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中,其销售金额达206万余元,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120万元,从经济上剥夺其再犯能力。被告人张某静、马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销售金额虽未达到20万元的升档量刑标准,但因销售时间持续6个月以上,司法机关依法认定属于「其他严重情节」予以升档量刑,充分体现依法从严惩治网络食品安全犯罪的鲜明态度。

协同治理织密食品安全网

此次发布的5个典型案例中,司法机关均协同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排查治理,压实平台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过制发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开展专项整治和法治宣传等方式,从个案惩治延伸到行业治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下一步,「两高」将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依法从严惩处网络食品安全犯罪,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推动构建人民群众满意的网络食品消费环境。(府右新闻记者方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