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超一非问题

安徽省芜湖市市场监管部门2026年以来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开展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综合治理,加大食品两超一非,即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法行为整治力度。近日,芜湖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6年食品两超一非典型案例。

其中一起案例中,2026年4月,芜湖市某公司生产的茶干经抽样检验,甜蜜素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未经充分查证豆制品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生产过程中加入甜蜜素导致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繁昌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756.6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严查食品违法案件

另一起案例中,2025年12月30日,镜湖区某食品店销售的卤牛肉经抽样检验,亚硝酸盐项目和诱惑红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当事人购入涉案物品5斤,货值金额425元,案发时除用于抽检外其余未售出,且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镜湖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涉案物品、没收违法所得357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6年1月起,鸠江区市场监管局陆续收到多份食品抽检不合格报告及案件移送线索,查明某食品有限公司三批次卤牛肉存在亚硝酸盐超标问题,部分批次还违规添加仅限特定肉制品使用的诱惑红。鸠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60元、没收涉案物品、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

强化行刑衔接惩处

无为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投诉举报线索,查明某肉类公司在生产熟肉制品中使用焦糖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相关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00元、没收违法所得512元、没收涉案物品的行政处罚。

2026年4月28日,弋江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部门对某卤菜店加工场所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使用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卤菜,其经营的产品日落黄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当事人自2024年7月起共购入上述复配食品添加剂28瓶并持续添加。因涉嫌构成犯罪,弋江区市场监管局已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

警示市场经营主体

芜湖市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持续加大食品两超一非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府右新闻记者方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