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10月29日公开大埔宏福苑火灾独立委员会报告后,随即启动改革落实机制。政务司司长陈国基表示,政府成立由政务司司长领导的督导委员会,逐一检视独立委员会提出的建议,并监督落实情况,要求各政策局和部门迅速、精准、到位地落实建议。

组建改革督导机构

陈国基在行政长官李家超率领的记者会上表示,独立委员会报告提出的建议涵盖消防安全、楼宇维修工程监督、建筑物管理、防范反竞争行为等不同范畴,环环紧扣,政府需要有系统、有条理处理跨部门、跨环节的问题。督导委员会会仔细检视每项建议,督导和推展落实工作,并监督建议措施的落实进度,以制度完善、流程优化、执行到位为目标,持续检视优化空间,确保措施切实可行。

建立中央数据系统

为强化负责楼宇安全、消防安全、楼宇维修工程等部门之间的合作、协调和资讯分享,政府会按独立委员会建议建立跨部门联合中央数据系统,整合不同部门和机构的资料,共享巡查、违规、处分以至定罪纪录,加强跨部门风险预警和监察。系统也有助将会成立的楼宇维修支援及服务局查核投标者或承建商的整体纪录,协助更新预审名单,确保名单上人士和承建商符合诚信操守等审批准则。

政府还会建立协助监察楼宇维修工程相关投诉的系统,利用人工智能分析和监督处理投诉的进展和结果,尽早识别风险隐患,尤其是重复收到投诉的事项、地点、公司、人物等,从而制定具针对性的解决方案,相关资料也会上传至中央数据系统。

立法打击围标行为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政府同意独立委员会建议,通过立法和修改现行法律加强禁止和打击楼宇维修工程围标行为,将修改三条现行法例。其中最重要的是修改《竞争条例》,将楼宇大型维修工程围标行为列为刑事罪行,涵盖前期工作和顾问服务,并涵盖围标以外现行《竞争条例》下界定的严重反竞争行为,例如合谋定价、瓜分市场等。一经定罪,违法者可被判处具阻吓力的刑罚,建议最高刑罚包括十年监禁,最多罚款1000万元、或违法所得商业得益的三倍,或违法期间每年度本地营业额的50%。

政府同时会修改《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将这类新刑事罪行纳入指定罪行,令执法部门可行使传召问话、要求提交资料和物料、冻结资产等法定权力,法庭也可加重刑罚和没收犯罪得益。《廉政公署条例》和《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也会作出相应修订,令执法机关可依法更有效搜集这类具有高度隐蔽性的犯罪活动证据。林定国还表示,政府建议优化《竞争条例》现行相关民事责任制度,包括提高罚款至最高800万元,或违法所得商业得益的两倍,或违法期间最多三个年度的本地营业额的30%,同时延长取消出任公司董事或参与公司管理资格的时限,并采用刑事和民事双轨执法模式,商务及经济发展局会尽快将方案提交立法会相关事务委员会讨论并进行持份者咨询。

在支援业主方面,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表示,同意独立委员会所指,楼宇维修事关市民私有物业,大厦管理责任须由业主承担,政府责任是确保楼宇维修工作可在健全廉洁的市场环境进行。由于全新支援服务在阔度和深度上均明显有别于过去由市区重建局提供的“招标妥”服务,成立楼宇维修支援及服务局会更积极支援业主,在不同阶段提供代办服务。政府已展开行政总裁和其他人事招聘,目标年底前完成该局注册和董事局委任,年底陆续备妥三张预审名单,明年1月起指派验楼顾问,首季内为业主进行项目招标。(府右新闻首席记者张朝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