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右新闻讯 记者宗媛 为进一步提升升降设备的使用安全,澳门特区政府土地工务局表示,2027年首季仍未完成“必要改善”的升降设备,其定期检验周期将由每年1次缩短至每8个月1次。

“必要改善”是指根据适用的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准则,升降设备需具备的必要安全部件。其中,升降机的必要改善项目包括“双重制动系统”及“防止轿厢上行超速的装置”等5项,电动扶梯或电动步道则包括“裙板安全装置”及“紧急止动装置”等8项。根据澳门《升降设备安全法律制度》规定,法律实施日起3年内,即在2027年3月31日或之前,须为未有相关安全部件的在用升降设备完成“必要改善”加装工程。

土地工务局日前举办两场“升降设备安全法律制度交流会”,约150名休闲企业及物业管理业界代表参加。该局机电设施厅厅长吴永辉联同多位工程师介绍相关规定,包括升降设备保养及检验的流程规范、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并讲解各项服务的办理手续。

该局提醒作为责任人的休闲企业及物业管理业界,应留意检验合格声明书的到期日;如进行“必要改善”加装工程,须留意“升降设备必要改善的工程预先通知”的具体手续及注意事项,以加快办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