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右新闻讯 记者宗媛 为落实澳门特区政府「三五」规划及《健康澳门蓝图》目标,贯彻经第10/2026号法律修改的第5/2011号法律《预防及控制吸烟制度》,澳门卫生局宣布,2026年10月26日至2027年6月30日期间,在13个地点摆放电子烟弃置箱,便利居民妥善弃置电子烟。

有关地点包括塔石卫生中心、筷子基卫生中心、黑沙环卫生中心、青洲卫生中心、海傍卫生中心、下环卫生中心、海洋花园卫生中心、湖畔嘉模卫生中心、石排湾卫生中心、新城A区卫生站、路环卫生站、仁伯爵综合医院及防控烟酒办公室。

卫生局表示,因应2027年7月1日起,任何人包括居民及旅客,在居所以外地点消费或管有电子烟,可被科处1500澳门元罚款,此举旨在便利居民在相关规定生效前妥善弃置电子烟。卫生局同时提醒,2027年1月1日起,携带电子烟出入境澳门的罚款金额将由现时4000澳门元调升至10000澳门元。如对相关法律规定有疑问,可致电查询热线28556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