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右新闻讯 记者艾平平 我国农业法修订草案8月22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二审。草案着力加强农民权益保护,建立健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并对农业领域相关规划的编制作出精简优化安排。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介绍,本次修订紧扣乡村振兴和农业强国建设需要,回应农民关切,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权益保障、土地经营权流转、农业生产资料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重点制度。

修订草案在耕地保护、种子安全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农产品质量追溯、动植物疫病防控等方面均作出新的规定,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在农民权益保护方面,草案新增"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农民合法权益"专条规定,明确农民享有获得农业生产资料、享受农业社会化服务、依法参与农业生产经营决策等权利,并对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设置法律责任。

草案还提出,加快建立以保护农民利益为核心的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推动农业保险扩面提质,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闭幕后,修订草案将进入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专家学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