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水龙头阀芯崩裂漏水,楼下画家92幅原创书画作品被泡受损,责任究竟由谁承担?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房屋业主与托管公司共同赔偿画家书画损失、鉴定费及装修损失等合计69万余元,实际承租人因无证据证明使用不当,无须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阀芯崩裂 92幅书画被泡

2024年8月9日,职业画家娄先生的家属发现楼上房屋漏水并渗入家中,随即联系物业和社区工作人员,物业到场关闭了楼上住户的水管总闸。漏水造成娄先生家房屋顶面、墙面污损脱落,92幅原创书画作品被水浸泡。娄先生的家属报了警,警察对事故现场进行了视频记录。

法院查明,漏水的直接原因是楼上厨房水龙头阀芯崩裂。法官助理赵铭杨介绍,娄先生损失不小:其画作多为大幅国画,面积大,沾水后水渍覆盖范围广;其本人具有一定知名度,作品具备相应市场价值;最关键的是作品平日以卷筒方式存放,一卷收纳数十幅,水渗入后引发连锁受损。虽经抢修大部分画作未完全报废,但边角受潮霉变对字画而言已是硬伤,价值大打折扣。

租户房主中介 责任如何厘清

娄先生找到楼上邻居,对方表示房屋是租住的,于是他将楼上房屋的租户、房主以及相关中介公司一并起诉至法院。庭审中,房屋产权人于女士的女儿表示房屋已托管给中介公司,并称已按合同每年支付960元专项维修资金,当时觉得很有保障;中介公司代理人则表示,维修是自己的责任,但赔偿不是,公司并非侵权主体,且漏水发生后已第一时间安排维修。

中介公司还提出,娄先生作为专业书画家,书画保存方式不符合规范,用报纸包裹字画、堆放在杂物环境中,未做好防潮防水,部分画作本身存在霉变、折痕等旧损伤,损失不应全部归责于漏水,应当扣减赔偿金额。房屋实际承租人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

法院判决 业主与托管公司担责

因原被告双方对书画受损价值分歧巨大,原告方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经法院委托鉴定,直观损失为48.2989万元,原告垫付鉴定费20.24万元。主审法官魏慧彪介绍,责任认定主要考虑侵权行为、主观过错、因果关系和损害结果四方面因素。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水龙头损坏是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租户不存在过错;业主作为产权人,对房屋内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负有保障义务;托管公司接受委托、承诺提供维修巡视等服务,未尽到相应义务亦须承担过错责任。

法院一审判决于女士和托管公司共同赔偿娄先生书画损失48万余元、鉴定费20万余元及装修损失6000元,合计69万余元。法官同时提示,租户应定期检查水龙头,发现隐患及时告知业主或托管方维修,长期外出要关闭总水阀;业主与托管方应履行巡检维修义务,及时检修更换老化设备;楼下业主也应做好房屋巡查,可配备漏水报警器或购置漏水保险,防患于未然。(府右新闻记者艾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