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一种名为车库储物柜的商品在各大购物平台热卖,不少买家还在网上晒出利用车位打造杂物收纳空间的所谓「妙招」。有的业主认为,既然购买了产权车位,这块空间就可以由自己自由支配。实际上,这种利用公共车库打造私人储物空间的行为,可能面临法律纠纷。

厘清公共车库使用边界

前不久,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披露了一起因在车库安装储物柜引发的民事纠纷。家住闵行区的李女士在购房时购买了小区地下车库的一个车位,入住后在车位边上放置了一组储物柜。储物柜一半在车位线外、一半占着车位,平时用于存放酒类、玩具、衣物、收纳箱等物品,成了一个「私人小仓库」。此后,物业公司要求她将柜子搬走。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法官万涛介绍,政府有关部门在巡查案涉车库时,发现李女士的产权车位上堆放了一个储物柜,于是向物业公司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物业公司劝阻并通知她将储物柜移走。李女士认为车位是自己购买的产权,可以安装储物柜,一直没有搬走。物业公司只好将储物柜暂时挪到公司仓库保管,并告知她尽快领取。李女士迟迟未去,导致柜中部分物品受潮发霉,于是将物业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共计14500元损失。

明确产权车位用途限制

庭审中,原告认为地下车位属于其私有产权而非公共区域,物业公司未经许可强行处置车位上的物品,且未妥善保管,侵犯了其相关权利。被告物业公司答辩强调,地下车位使用用途为停车,公司对车库整体公共安全与环境卫生有权进行管理,已多次联系李女士让她取走柜子,尽了合理的保管义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在地下停车位安装储物柜的行为改变了车位的用途,储物柜存放的酒类、玩偶等物品也对整个地下车库管理带来消防安全隐患。万涛表示,这实质是将车位变更为储物空间,既违反合同约定,也不符合不动产按规划用途使用的法律规定。地下车库的交通、消防、照明均按照整体规划建造设计,随意违规处置将影响整体使用秩序,带来消防安全隐患,进而侵害其他业主权益。对于物品因发霉产生的损失,法院明确不予支持。据此,一审法院判决驳回李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李女士随后提出上诉,近日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规范电商平台宣传用语

现实生活中,在车位周边或车位里面私自加装储物装置的情况并不少见。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北京市不动产法研究会负责人尹飞表示,无论是按照民法典还是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地下车库里的车位本身属于一种特殊的房屋类型,可以发放不动产所有权证,认可业主对其购买的特定车位享有所有权。但这一所有权是有边界的,车位方格里属于独占、排他的所有权,车位之外的共同通道、其他空间等,严格来讲是车位所有权人共有的部分;在车位后边贴着墙放储物柜,已经超出所有权边界,侵占了其他业主的共有权。即使在车位划线区域内,业主的所有权同样有法律边界。

采访中还注意到,一些购物平台宣传推销「车位储物柜」的话术,对业主改变车位用途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不少商家还把车位车库定制、专用等作为卖点进行宣传。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表示,电商平台把铁皮柜或储物柜以车库「冠名」,作为噱头诱导消费者购买,甚至诱导消费者在车库里安装,本身就是诱导消费者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其介绍用语本身就是一种违法宣传。专家表示,对于这种涉嫌违规或者违法的行为,购物平台应该履行提示或者监督责任,在相关产品上明确告知放置场所只能是独立车库,不得占用公共空间、不得改变车位用途。(府右新闻记者艾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