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潘某以诈骗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六千元。潘某此前虚构办理各类证书的能力,骗取19名被害人共计116万余元,被公安机关抓获时正值孕期依法取保候审,随后伪造"产后大出血"病历企图逃避收监,最终被数罪并罚受到严惩。

编造身份骗取巨款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7月至2024年8月,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一家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具有办理教师资格证、学位证、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的能力,编造"赵诺娜""赵老师""赵助理"等多个身份,通过网络与被害人取得联系,骗取19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16万余元。

2024年9月5日,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因其当时正在孕期,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她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鉴于其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公诉机关建议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八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伪造病历逃避收监

庭审时,潘某声称自己产后大出血正在治疗,婴儿还在保温箱,法院通过线上庭审开庭,画面中她躺在一家诊所的床上,全程认罪悔罪。然而,这些情节全部是虚构的:潘某早已引产,既没有产后大出血,也不存在保温箱里的婴儿,其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均系编造。

公诉机关补充指控,2026年4月至5月间,潘某为逃避审判,伪造医院医疗业务专用章、手术记录专用章、住院部公章各一枚,并将加盖上述印章的3份病历材料提交法院。而医院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潘某在该院就诊记录仅一条,日期为2025年12月16日,此时检查提示单胎存活;该院已于2026年2月18日关停产科,不再接收产妇分娩,相关材料均系伪造。

数罪并罚判处重刑

法院经审理认为,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她在审判过程中伪造公司印章、制作虚假诊疗材料,又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依法应数罪并罚。该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唐丽珺表示,潘某的行为并非真实需要法律保护的孕产妇权益,而是以伪造证据虚构法定条件,当作为制度适用基础的"怀孕或哺乳事实"是伪造的,制度便失去适用前提。

该院法官助理赵亚迪表示,鉴于潘某在审判阶段伪造证据、蓄意逃避刑罚,主观恶性加深,虽曾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也不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潘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以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其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六千元,对其诈骗所得继续追缴、退赔各被害人。

唐丽珺强调,暂予监外执行制度的初衷是保障胎儿或哺乳期婴儿权益,而非宽纵犯罪,法律的人道善意,绝不能成为逃避刑罚的工具。(府右新闻记者艾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