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10月2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并发布第三批9件人民陪审员参审典型案例。

选任机制不断完善

2018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工作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法律实施以来,人民法院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机关抽选、人大常委会任命、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使用」的选任机制,实现选用分离,全面推行以随机抽选为主体、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为补充的选任模式,人民陪审员广泛性、代表性显著增强。

参审范围稳步拓展

人民法院推动人民陪审员更多参审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对于公益诉讼,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以及涉及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社会影响重大案件,由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参审的深度广度稳步拓展。

人民法院严格落实个案随机抽取要求和年度参审案件数量上限规定,建立参审案件数量超限预警、熔断机制,确保每一名人民陪审员平等享有参审机会。上海法院还针对专业化案件实行「定向筛选+二次随机」,由分案系统筛选出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后随机抽取,既确保均衡参审、落实司法民主,也有利于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作用。

履职保障持续加强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孙镇平介绍,人民法院依托全国法院「一张网」搭建智能陪审系统,实现开庭通知、庭前阅卷、文书签名等事项「一网通办」,人民陪审员全周期全链条管理「一站到底」。人民法院强化实质参审,形成阅卷、调查、发问、评议、表决等全流程权利保障体系,并在七人合议庭开庭前、评议时为人民陪审员提供事实认定问题清单,帮助人民陪审员熟悉庭审程序和规范。

今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地方法院共同编写《人民陪审员履职丛书》,持续加强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建设。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召开全国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通报表扬300名工作成绩突出的人民陪审员。重庆法院在相关案件中明确,人民陪审员参审视同履行本职工作,在全社会营造支持人民陪审员履职的良好氛围。

司法民主更加可感

孙镇平表示,人民法院将人民陪审员的群众视角、生活经验、朴素认知作为甄别纠纷起因、辨别虚假陈述、还原客观事实的重要参考,把人民陪审员的良知判断、常识判断、情理判断和法官专业判断有机统一,让司法公正更加可感可及。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人民陪审员着眼社会思想观念变化发表意见,夯实事实认定的民意基础,增进司法裁判的社会认同;推动法院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司法建议,联合开展汽车销售行业格式条款整治,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成各方接受调解协议,助力形成长效机制。人民法院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婚姻家庭矛盾、继承问题、邻里纠纷等案件中引入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府右新闻记者艾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