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AI工具辅助办公提升效率,如今已是职场人的基本操作。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因AI辅助办公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一名法务人员因使用外部AI工具处理公司内部文件被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审理后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由公司支付年终奖差额、绩效工资、工资损失等,目前判决已生效。合规使用AI辅助办公与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边界在哪里,成为此案留下的现实课题。

梳理案件争议焦点

涉案的吴女士在一家保险公司担任法务,负责合规稽查、风险核查等工作。2024年7月,为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演示文稿制作及数据分析效率,她将自行整理加工后的公司稽核问题数据表,上传至第三方AI平台用于辅助办公。一个月后,公司以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面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公司方面认为,吴女士身为法律合规部员工,签署过保密协议、参与过信息安全培训,负有高于普通员工的保密义务,将公司稽核类内部文件上传至第三方AI平台,存在信息泄露、被第三方窃取的重大风险,解除劳动关系合法合规。吴女士则表示,自己使用AI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没有泄密的主观故意,上传的数据表经过整理加工,并非公司核心保密信息,操作也没有造成信息外泄或经济损失等现实后果。

厘清制度适用边界

本案主审法官柴旭介绍,吴女士上传的是一份汇总性质的表格,以简短文字概括公司可能存在的问题,没有展开问题详情,这些资料属于她在日常工作中有权接触的内容。法院审理认为,吴女士不存在违反规章制度的主观故意,其使用第三方AI工具的核心目的是辅助完成本职工作、优化工作成果,并无恶意窃取、泄露公司信息的主观故意。

柴旭进一步说明,公司虽制定了保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并与员工签署了保密协议,但所有内部规章制度均未明确禁止员工使用第三方AI工具辅助办公,也未针对AI办公场景出台专项合规规则和操作规范,同时未开展任何专项培训、未向员工明确告知该类办公行为的合规风险,因此无权事后单方认定员工行为违反规章制度。

审查解约举证要件

针对公司提出的信息泄露风险,柴旭表示,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吴女士上传至AI平台的文件属于法定或制度界定的核心保密信息,也无法证实该行为造成了信息外泄、经济损失、声誉受损等实际危害后果,仅以AI平台存在数据留存的通用规则推定存在泄密风险,不足以认定员工行为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柴旭强调,企业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辞退员工,必须同时满足员工存在主观过错、行为违反明确规章制度、造成实际损害或重大风险等要件,仅凭主观推定风险、无制度依据的解约行为,属于违法解除。

提示合规管理方向

随着AI工具大量进入日常工作,企业如何把使用AI工具的要求说清楚,是此案留下的现实问题。法官提示,面对AI办公常态化趋势,企业应摒弃一刀切禁止、事后追责的管理模式,主动完善数字化办公合规体系:细化涉密信息清单,明确禁止录入、上传AI平台的核心数据范围;制定AI工具使用管理办法,划定合规使用边界;常态化开展数字办公合规培训,明确员工权责与风险红线。

对员工而言,日常借助AI辅助办公时也需坚守合规底线,主动了解公司数字化办公及保密制度,严禁将企业核心机密、未公开数据、涉密文件上传至公共第三方AI平台,同时留存办公操作记录,规范履职行为,规避个人合规风险。(府右新闻记者艾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