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人员一念之差窃取雇主现金被判拘役五个月
本应通过诚实劳动获取报酬的家政人员,却因一念之差付出法律代价。家政人员徐某趁雇主忙于生意、疏于看管之机,将雇主存放的12065元现金据为己有,面对询问还矢口否认。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近日审结这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徐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顿起贪念窃取现金
被害人何某经营一家百货商行,因忙于生意无暇顾及家务,雇用了家政人员徐某。徐某平日细心负责,颇得何某信任。2025年7月10日晚,何某打烊后将当日所收现金装入塑料袋放进衣服,因疲劳回房休息,衣服留在卫生间内。次日清晨,徐某清洗衣物时发现衣服内的现金,顿时起了贪念,将装有现金的塑料袋混在衣物中带出,藏匿于自己的摩托车上,意欲据为己有。
报警追赃锁定嫌犯
当日上午,何某开门营业时发觉现金丢失,反复询问徐某是否看到该笔现金,徐某声称从未见过。何某随即报警,民警经现场调查并调阅商行监控录像,认为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徐某随后被带至公安机关。起初,徐某仍拒不承认盗窃雇主现金的事实,经民警再三讲明法律后果和利害关系,终于交代了行窃过程,并指认了藏匿在摩托车内的现金。经清点,被盗现金共计12065元,已由公安机关发还何某。
认罪悔罪获得谅解
徐某交代,因感觉家政工作繁重、待遇较低,萌生了偷取现金“补偿”自己的贪念。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承办法官释法析理和教育劝诫,徐某认罪悔罪,多次主动向何某赔礼道歉。何某念及徐某此前服务尽心尽责,且被盗现金已全部追回,对其出具了谅解书。
法院审理认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同时获得被害人谅解、自愿认罪认罚,依法酌情从宽处理。根据徐某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及被害人谅解情况,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徐某服判,判决已生效。
承办法官表示,随着家政服务业蓬勃发展,购买家政服务已成为不少群众提升生活品质的常见选择,雇佣双方应以遵守法律、互信互谅为准则,携手守护和谐的雇佣关系。
法官同时提醒,家政人员在提供家政服务时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通过坦诚沟通、良性互动的方式向雇佣方表达诉求,切勿因一时贪念违反法律,让自己追悔莫及。(府右新闻记者艾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