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社团法律制度公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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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8月1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于8月10日至9月23日期间就《社团法律制度》进行为期45日的公开咨询。新闻发布会由行政法务司司长黄少泽主持,身份证明局局长陈海帆介绍公开咨询重点内容。
完善结社权保障
黄少泽表示,社团作为澳门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居民、促进和谐、推动社会进步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现行规范结社程序及社团运作的法律已实行多年,在简化行政程序、提升管理效能、引导社团良性发展等方面难以回应时代发展需求。有必要重新制定一部专门的社团法律制度,在充分保障澳门居民结社自由的前提下,进一步规范社团的设立与运作。
统一主管实体优化管理
主要修法方向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完善结社权的保障,进一步明确社团设立的基本要求及要件,包括社团名称的规范、创立人及机关据位人资格、人数要求以及章程核心内容。二是统一主管实体,建议由身份证明局作为统一主管实体,完善社团设立及运作的管理流程,引入适当措施优化对社团的监管。三是创设"休眠社团"处置机制,有效跟进及处理长期不运作的社团。
咨询期举办5场咨询会
咨询期内将举办3场公众咨询会及2场专场咨询会。公众咨询会分别于8月16日下午3时、8月22日下午3时及9月3日晚上7时在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楼地库1楼演讲厅举行。公众可通过咨询专页、"一户通"平台、"商社通"平台、电邮、电话、传真或亲临身份证明局提出意见及建议。(府右新闻记者宗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