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右新闻讯 记者宗媛 澳门终审法院近日就一起博彩中介人存款纠纷案作出终审裁决,裁定赌客在博彩中介人处存放的款项若非用于博彩,博彩承批公司无须承担连带责任。

案情显示,甲经博彩中介人丙诱导,在贵宾厅存入共计3000万港元,每月收取1.2%利息。甲存款并非为了博彩,仅为赚取利息及获取免费交通、住宿等服务。2015年10月起甲未再收取利息,2016年被禁止登入帐户。甲于2020年向初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批公司乙偿还共约4382万港元。

终审法院合议庭指出,根据第16/2022号法律第63条的规定,博彩中介人在娱乐场接受他人寄存款项或筹码,必须查明该等款项是否被用于博彩或由博彩获利而取得。本案中甲存款目的不是博彩,主要是为获取利息,不符合法律规定承批公司须负连带责任的情况。终审法院裁定上诉理由不成立,确认中级法院的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