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布养老服务领域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落实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要求,紧盯养老服务领域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并于近日公布5起典型案例。
严查私域虚假宣传
重庆芸七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第二分公司针对中老年消费群体,采取组织化营销模式,统一编制、培训标准化营销话术,在客户微信群推送养生课程视频,辅以电话推销方式,夸大宣传某品牌口服液、五仙膏等普通食品具有疾病治疗、保健调理等功效。监管部门认定,其行为属于对商品性能、功能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包头市嘉丰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则通过PPT宣讲方式,向到店老年群体集中推介其销售的“红参浸膏”,宣称该产品具备降血压、调理糖尿病、防癌抗癌等功效。经查,涉案产品属于普通预包装食品,并非保健食品、药品,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功效宣传对应的科研、临床证明材料。
整治会销坑老乱象
内蒙古爱游天下旅行社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亚辰营业部以中老年会员为目标群体,在未按规定办理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的前提下,借助PPT、海报、展架、视频等载体开展集中宣讲会销,推销含硒玉米肽粉等食品,宣称该类食品可对高血压、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起到调节作用。
包头东大肛肠专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在推广胃肠防癌筛查诊疗服务过程中,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向消费者推送宣传信息,使用虚构的“胃肠协会防癌筛查优免补贴政策”作为营销话术。经查,民政等相关主管部门没有登记在册的“胃肠协会”,涉案筛查优惠系该院自行推出的活动,不存在所称官方补贴。
内蒙古康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销售“中频激光治疗仪”过程中,以赠送鸡蛋、工艺品、鞋类礼品为引流手段,通过口头宣讲、微信沟通等方式,向到店老年消费者虚构与内蒙古某肿瘤医院签约合作、在央视多频道播出宣传等不实信息,诱导老年人高价购买涉案产品。
压实经营主体责任
上述5起案件的当事人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该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其中一家当事人还被责令限期改正。
监管部门提示,微信群、私域直播等线上私密渠道并非法外之地,普通食品不得超出法定范围宣称疾病治疗、调理功效,医疗器械销售企业不得虚构合作单位、权威媒体报道等信息抬高产品可信度。老年消费者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仔细辨别产品类别,患病及时就医,合法权益受损及时投诉举报。(府右新闻记者方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