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右新闻讯 记者方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布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共检出7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环保要求和落镖冲击。

本次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开展,聚焦产品的安全和主要性能技术要求。对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全部移交经营主体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立案查处,并督促相关经营主体及时下架不合格产品,防止其流向市场。

监管部门提示,消费者购买塑料购物袋时应查验产品标识,注意是否标明公称承重、规格、标准编号、产品名称、安全性说明以及以图形符号标注的塑料类别等信息;用于直接盛装水果、蔬菜、生肉、熟食等食品的塑料购物袋应标注“食品用”字样,未标注的不得用于直接接触食品。同时应辨别产品气味,不购买有异味、异臭或刺激性气味的产品。

消费者还应根据不同用途选择规格适宜、表面洁净光滑的塑料购物袋,不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减少塑料购物袋使用量,养成重复利用习惯,购物时自带购物袋或使用其他环境友好型替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