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覆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等20类食品共505批次样品。经检验,合格499批次、不合格6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和质量指标不达标。

抽检505批次食品

本次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抽样场所涵盖生产企业、农贸市场、超市和网络平台。按通告所列范围,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保健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均在抽检之列。

从检验结果看,505批次样品中499批次合格,不合格样品6批次,不合格问题集中在食品添加剂使用和质量指标控制两个环节,涉及防腐剂、着色剂、二氧化硫残留量和酒精度等项目。

查处6批次不合格

食品添加剂超标问题共5批次。杭州童小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并在网络平台销售的血糯米核桃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企业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维持初检结论;杭州澜丫头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天目嘉味(杭州)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咸笋,检出诱惑红;杭州余杭勾运路农贸综合市场一蔬菜店在网络平台销售的粗辣椒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规定。

温州市马道菜市场一摊位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规定;嘉兴欧尚超市有限公司南湖店销售的红茶,检出柠檬黄。质量指标不达标1批次,嘉善县干窑镇一百货商行在网络平台销售的标称苏州红动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桂花酒(露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从项目性质看,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属防腐剂,二氧化硫残留量多与漂白、防腐处理有关,诱惑红、柠檬黄为着色剂,相关指标不符合标准,通常与生产过程控制不严、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有关。

督促企业召回整改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杭州、温州、嘉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须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府右新闻记者方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