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抽检175批次洗涤剂清洁剂全部合格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布2026年洗涤剂、清洁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共抽查产品175批次,经检验全部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0%。
抽查覆盖生产流通环节
本次抽查涉及6家生产企业的10批次产品,以及44家流通企业的165批次产品。抽查产品包括餐具用洗涤剂(手洗、机洗)、洗衣液、洗衣凝珠、卫生洁具清洗剂、厨房油污清洁剂、玻璃清洗剂、管道清洁剂等类别,覆盖生产与流通两个环节,样本分布兼顾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
检验聚焦安全性能指标
抽查依据GB 1493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洗涤剂》、GB/T 9985-2022《手洗餐具用洗涤剂》、QB/T 1224-2012《衣料用液体洗涤剂》、QB/T 5658-2021《洗衣凝珠》、GB/T 21241-2022《卫生洁具清洗剂》、GB/T 35833-2018《厨房油污清洁剂》、QB/T 4086-2010《玻璃清洗剂》以及产品明示的企业标准等要求开展检验。
检验项目覆盖总砷、重金属、甲醇、甲醛、1,4-二恶烷、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总有效物含量、pH、总五氧化二磷、规定污布的去污力、总酸度、腐蚀性、表面张力、碱度、腐蚀量、氢氧化钠含量等安全与性能指标,重点核查产品的卫生安全水平和实际去污能力。
提示消费者科学选购使用
市场监管部门提示,消费者应明确所需产品类型。餐具洗涤剂分为A类产品和B类产品,A类产品直接用于清洗食品,B类产品用于清洗餐饮具以及接触食品的工具、设备、容器和食品包装材料,可通过外包装标注的产品类型、使用范围确认;其他洗涤清洁类产品可依据包装标注的使用功能、使用方法和图片信息确认使用范围和清洁功能。
选购时应观察外包装是否有泄漏,查看标签标识商标图案是否印刷清晰、图案套印准确、无脱墨现象,观察产品感观特性,液体产品应不分层、无悬浮物、无沉淀、无异味,固体产品应质地均匀、无明显结块、潮解和外来异物混入。液体洗涤清洁剂并非越粘稠越好,其去污力与粘稠度无必然联系。
使用餐具洗涤剂洗涤餐具、蔬菜水果时,应遵照使用说明,冲洗彻底,避免洗涤剂残留。卫生洁具、厨房油污、管道清洁剂等产品对皮肤有较强腐蚀作用,使用时应佩戴手套防护,按说明书用量操作,皮肤有损伤时禁止直接接触使用。(府右新闻记者方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