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右新闻讯 记者张朝登 8月5日,财政司司长根据《公司条例》指示审查员终止调查壹传媒有限公司的事务。审查员任期上月27日届满。

财政司司长注意到,壹传媒2021年12月15日被高等法院原讼法庭颁令清盘,清盘正在进行;香港联合交易所2023年1月12日取消壹传媒上市地位;壹传媒部分前高层人员去年12月15日和今年2月9日被原讼法庭裁定危害国家安全罪名成立并判处监禁。此外,壹传媒旗下三家子公司在上述刑事案件中被裁定罪名成立,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根据《香港国安法》和《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3月24日命令其自公司登记册剔除后即告解散。

经详细审视相关情况,财政司司长认为已没有需要继续调查壹传媒事务,根据《公司条例》第845(1)(a)条指示审查员终止有关调查。财政司司长表示,壹传媒管治和财政问题以及高层管理人员利用公司进行不法行为纯属个别事件,特区政府、监管机构和商界会继续共同努力,致力维护香港国际金融和商业中心地位和信誉。